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證券投資基金估值調(diào)整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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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旗下證券投資基金估值調(diào)整的公告
根據(jù)《中國證監(jiān)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(yè)務的指導意見》(中國證券監(jiān)督
管理委員會公告[2017]13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與基金托管人協(xié)商一致,為客觀
反映基金公允價值,自2025年9月3日起,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旗下證券
投資基金(除ETF外)所持有的股票芯原股份(證券代碼688521)采用“指數(shù)
收益法”進行估值;同時,對ETF聯(lián)接基金持有的標的ETF,在當日份額凈值的
基礎上考慮上述股票的調(diào)整因素進行估值。
待上述股票復牌且交易體現(xiàn)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,將恢復為采用當日收盤價
格進行估值,屆時不再另行公告。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。
風險提示:
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、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(chǎn),但不保
證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證最低收益。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
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。
特此公告。
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9月4日